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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稻香村 " 商标之争引发关注。
10 月 12 日,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判决裁定,北京稻香村停止在糕点包装上使用 " 稻香村 " 字样,并赔偿苏州稻香村经济损失 115 万元。而上个月," 北稻 " 还是维权的 " 胜利者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 苏稻 " 停止在 " 粽子、月饼、糕点 " 等商品上使用包含 " 稻香村 " 的文字标识,并赔偿 " 北稻 "3000 万。
事实上," 苏稻 " 和 " 北稻 " 两家食品公司在 " 稻香村 " 商标上的争议由来已久,十多年来交锋多次。那 " 稻香村 " 的起源到底是谁家的?谁侵权了?两家法院,两个截然不同的判决,究竟哪个为准?
一张图让您看懂南北 " 稻香村 " 之争→
抛开法律问题不谈," 两稻 " 长期的商标混淆让消费者难以分辨,若长期对抗不仅影响两家企业的正常经营,还将影响消费者对整个 " 稻香村 " 品牌的认知。
两家都是 " 老字号 ",应该走差异化路线适应未来市场的发展,在现有品类基础上增加新的自有产品,并在产品包装、市场宣传中走出自己的特色,不断发展壮大,焕发稻香村老字号的生命和活力,不应刻意陷入侵权之争而不可自拔。
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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