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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摇号有大变化!又一热点城市出手:优先向无房居民家庭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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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5 12:06: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1 月 24 日,成都市住建局、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实行购房资格预审," 一户一码、凭码报名 "。热点楼盘优先向无房居民家庭销售。
对于登记购房人总数达到当期准售房源数 3 倍及以上的热点项目,当期全部准售房源仅向已报名登记的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销售,其中无房居民家庭房源不低于房源数的 70%。


图片来源:成都市住建局
惠及无房居民家庭
《通知》规定实行购房资格预审。购房人可通过市住建局网上政务大厅或者 " 天府市民云 " 手机运用客户端登录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系统,据实填报相关信息,申请购房资格预审。经预审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登记系统赋予 " 购房资格预审码 "。购房人凭 " 购房资格预审码 " 参与商品住房的报名登记。
《通知》还规定,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 1.2 倍以内的商品住房项目,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有序销售。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 1.2 倍至 3 倍之间的,按原有规定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房源不低于房源数的 20%,无房居民家庭房源不低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后剩余房源的 60%,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及无房居民家庭选购后剩余房源,用于普通购房家庭选购。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 3 倍及以上的,全部房源仅向已报名登记的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销售,其中无房居民家庭房源不低于房源数的 70%,剩余房源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选购。
针对无房居民家庭的认定标准,成都市规定,无房居民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符合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
第二,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 2016 年 10 月 1 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
第三,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达到法定婚龄未婚居民;购房登记时离异已满两年的单身居民;丧偶单身居民等。
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20 年 10 月,成都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环比增长 0.1%,同比增长 8%;成都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环比增长 0.2%,同比增长 8.4%。无论是新建还是二手房,成都房价涨幅均高于一般一线及新一线城市。


10 月份成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 来源:国家统计局官网


10 月份成都二手住宅价格指数 来源:国家统计局官网
热点城市已有先例
除成都市外,以深圳为代表的多个热点地区也出台了类似政策,向无房家庭倾斜的同时,规范热点楼盘销售乱象。
11 月 20 日,深圳官方 App"i 深圳 " 正式启动购房诚意登记功能,其中重点要求热点楼盘必须采取 App 登记公证摇号、且无房家庭优先的方式进行销售。监督开发商加强资料审核,防止出现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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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主编:顾万全 本文作者:中国证券报 文字编辑:程沛 题图来源:图虫创意 图片编辑:笪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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