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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4 月 13 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因生活和感情问题报复社会,杀害无辜,社会影响恶劣、危害性极大,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彭某在厦门经营馒头店,因其售卖的馒头添加了甜蜜素被有关部门调查,加之赌博输了 100 多万元,妻子与他离了婚。一段时间内诸事不顺,让其对生活失去了信心,遂想通过杀人报复社会。
案发前彭某购买了一辆二手摩托车,准备了一把水果刀,并从油箱内抽出汽油装进可乐瓶,准备杀人后再点火自杀。2019 年 4 月 30 日 0 时 50 分许,彭某骑摩托车行至厦门某路口,发现一行走的单身女子,遂上前持刀捅刺其颈部欲将其杀害,因女子大声呼救挣扎未果。1 时 20 分许,彭某又窜至某公园附近发现另一单身女子,他跟随该女子来到暂住处,持刀捅刺其颈部致其大量出血死亡。
同日 5 时许,彭某在公安机关的追捕下,骑摩托车逃至厦门某医院门口,拿出事先准备的汽油泼洒在身上及附近地面后用打火机点燃,火势蔓延造成路边停放的私家车燃烧受损。彭某因疼痛难忍跳出火海后被公安人员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因家庭生活等个人原因,为报复社会,连续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彭某放火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其行为构成放火罪。彭某犯罪动机和犯罪情节十分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严惩。
据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彭某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放火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潇湘晨报记者 苏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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