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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刘德华的演唱会只唱了三首歌,结束了。
刘德华哭着对全场致歉,因为喉咙发炎,没法继续下去了。
后面,退票等一应事宜正在处理中。
虽然只采访了一部分歌迷,但从放出来的视频看,那些歌迷虽然感觉遗憾,却也选择了宽容,并把这事当成和刘德华一次特别的接触。
这个事情,让我想起当年 MJ 去世。
当年也有很多歌迷选择了不退票,存留票根,做为对 MJ 的怀念。
但刘德华这事毕竟不同于 MJ,所以我用了结束一词,而不是谢幕。
或许,后面刘德华还会补上这演唱会。
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年的偶像,确实已经老了。
在这个流量明星的时代,可能一些 95 后,2000 后的朋友已没法完整说出当年火遍娱乐圈的四大天王是谁了。
但毕竟对我来说,还是多少有点感触的。
我不止一次说过我追星的偶像就是刘德华,到了今天也是。
我不想追热点,但把我自己的感触写出来,却也是在这个时间点。
所以再澄清却也显得矫情了。
反正,我不来写什么演唱会结束谁赚谁赔,回顾刘德华演艺生涯之类的。
纯粹是因为看到偶像到了今天,终于也到了慢慢卸下那一身战甲的时候。
当年,我从没有想过这样一个刘德华在 5,6 十岁的时候,脸上会爬上皱纹。
但如果从当年追偶像的人的角度出发,也只能接受这样一个事实:
刘德华已经过了知天命,近耳顺的年纪了。
而当年追着偶像的一代人,很多已经是 40 左右,为人父母的年岁了。
当年看到一个新闻,早已不知道是真是假:
刘德华对关之琳说,我们到了 50 岁,再相约半岛酒店喝茶。
如今两人早已过了 50 岁,那个约定不知道是否实现。
抱歉,这不是一篇合格的文章,一气呵成,没有修改,或许文笔不通,没有中心。
但,我就是想写这样一篇短文。
我当年的偶像,慢慢地也卸下了那层盔甲。
到了今天,或许很多当年视刘德华为偶像的人,终于从心里能接受那句话了:
偶像也是人。
不管怎样,刘德华是我偶像这事依然如是。
犹记当年,39 岁的刘德华填下了《男人哭吧不是罪》的词,唱给男人听。
如今已经快 20 年过去了,听这首歌的男人里,也包括刘德华了吧:
男人哭吧哭吧哭吧不是罪,再强的人也有权利去疲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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