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杭州互联网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成立之后,全国第三家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于 9 月 28 日上午 9 时许在广州市海珠区正式揭牌成立,并于今天起集中管辖广州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 11 类一审涉互联网案件。
聚焦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互联网法院 " 网上案件网上审理 " 新型审理机制,广州互联网法院的当事人依托该院智慧审理平台可以实现 " 六个一键 " 办理,即 " 一键立案、一键调解、一键调证、一键审理、一键守护、一键送达 ",诉讼服务体验将得到极大提升。
根据规定,从 9 月 28 日起,广州互联网法院将集中管辖广州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 11 类一审案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在互联网上首次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权属纠纷;
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而产生的纠纷;
互联网域名权属、侵权及合同纠纷;
在互联网上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而产生的纠纷;
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产品,因存在产品缺陷,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而产生的产品责任纠纷;
检察机关提起的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
因行政机关作出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互联网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等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行政纠纷;
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广州互联网法院是审理涉互联网案件的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按照广州市城区基层人民法院设置,对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负责,接受广州中院的监督和指导。广州互联网法院设分党组,接受广州中院党组的领导;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一庭、综合审判二庭、综合审判三庭、政治处(机关党委)、执行局、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等 8 个内设机构。
据悉,广州互联网法院共有政法专项编制 100 名,设院长 1 名、副院长 3 名(现已配备 2 名),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一庭、综合审判二庭、综合审判三庭等 4 个主要审判业务部门庭长由主审法官兼任,不设副庭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