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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员工迟到后一个动作,竟把工作弄丢!法官的这番话让他们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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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4 21:00: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名城苏州网,苏州城市综合门户、国家一类新闻网站,18 载与苏州人一起成长!苏州本地权威新闻资讯平台,生活便民一手掌握,名城苏州比你更懂你。
对许多上班族来说,
考勤是一件痛苦的事情。
遇见雨天、堵车,稍有差错,
这个月的全勤奖就泡汤了。
于是,
有小伙伴想到找同事帮忙 " 代打卡 "。
但你知道其中蕴含的法律风险吗?
在苏州,有人就因为 " 代打卡 ",
被公司开除,还闹上法院。


案情回顾
顾女士是一家大型超市的售货员。事发当天早上,她照常上班,看打卡时间就要到了,自己还没换制服,便着急了。因为公司规定,员工必须换好制服,到达工作岗位才能打卡。
为了不被记迟到,顾女士就将员工卡交给已经换好工作服的同事邱女士,请她帮自己打卡。顾女士认为,自己已经到达单位,没有旷工,只是晚个几分钟,应该没问题的,邱女士也同意帮忙。


顾女士换好制服后,离打卡考勤时间已经过去近十分钟。随后,她按照往常一样进入超市工作。她觉得自己当天虽然有点迟到,但是卡已经让同事代打,没有影响正常工作,超市应该也不会发现。
可是没想到过了十几天,顾女士和邱女士居然都收到了超市发出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


代人打卡,结果双双被开除!这让顾女士和邱女士无法接受。于是,两人一起提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认为,两人的请求无法律依据,顾女士和邱女士又将超市诉至法院,诉请违法解除赔偿金
劳动仲裁后,
两人把老东家告上法院

原告方:因代打卡被开除,事前无警告,不近人情
法庭上,双方围绕争议展开辩论。顾女士和邱女士觉得自己虽然是有点小过错,但是当天两人都已经上班了,平时工作表现都挺好,顾女士当天只是晚了几分钟,而且超市里面很多员工,有的人的代打卡、旷工的行为比她们严重多了,超市没有给出相应的处罚。
此外,事情发生后,超市连警告都没有,直接就开除了,太不近人情。
被告方:两人签署公司经民主程序、内容合法的考勤承诺
超市代表也提出了解除与两人劳动关系的依据。在两人入职时,都已经签署公司的《部门考勤及行为准则承诺》。其中已经明确规定," 严禁无故不刷卡,请别人代刷卡或代他人刷卡的行为。要求别人代打卡及代别人打卡的一律解雇。"
同时,该公司的规章制定程序符合民主程序(通过职工大会,经过平等协商制定),其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瑕疵。
法院经审理认为,
顾女士和邱女士之间存在代打卡的行为,构成虚假考勤。不仅有违劳动纪律,更有违诚信,已构成严重违纪,达到足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度。同时超市作为用人单位,已经将相应的规章制度提前告知了劳动者,超市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并且告知了工会,属于合法解除。法院最终判决,不予支持顾女士和邱女士要求超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请求。


(工业园区法院法官 邵婷婷)
法官提醒:
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对考勤都有要求,不得迟到早退,有事需要请假,未请假不在岗即为旷工等,打卡制度是为考勤而设置的,违反的后果往往也设定的较为严厉,如本案中的 " 违规打卡一律解雇 "。既然签订了劳动合同,也知晓了相关规定,就应该遵守,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比如本案中,如果顾女士自己打卡,记录虽然会显示迟到,但迟到一次,超市只能扣工资而不能开除员工。
名城君在此提醒
当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
签订《劳动合同》时,
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
工作说明书、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
劳动合同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
若合同中约定有
" 劳动者已知悉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 等条例,
一定要先了解该制度的具体内容,
万万不可草率签字。
转发提醒更多人,
别忘为时刻为大家着想的名城君
点个 ZAN!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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