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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好医生:利好新规出台“互联网+医疗健康”龙头企业强者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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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5 14:11: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源: 格隆汇
今年是十九大提出的 " 健康中国 " 战略实施推进的关键一年,作为 " 医疗健康服务新业态 " 的互联网医疗行业也是政策暖风频吹。整个行业有望在政策红利下进入 " 高景气时期 "。
早在今年 4 月 12 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强调,加快发展 " 互联网 + 医疗健康 ",缓解看病就医难题。到 4 月 25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 " 互联网 + 医疗健康 " 发展的意见》提出,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等技术,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9 月 14 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
虽然此次新规只是试行办法,但是依然能看出国家对 " 互联网 + 医疗健康 " 行业的监管动向。新规对行业进行了准入规范,互联网医院、互联网诊疗中的慢性病复诊和 " 互联网 +"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从此脱离灰色地带,使业务开展具备了法律基础。同时,业内人士普遍预期,今后符合标准的 " 互联网 + 医疗健康 " 头部企业将获得更多政策支持。而平安好医生作为符合新规要求的 " 互联网 + 医疗健康 " 龙头企业之一,或将获得更高的市场份额。
一、行业更加规范,业务开展具备了法律基础
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医疗领域中的广泛应用,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服务等 " 互联网 + 医疗服务 " 新业态快速发展,作为新事物,参与主体多、涉及领域广,隐私安全风险高,缺乏相应的界限划分和行业准入规定。此次新规明确了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医院的准入标准和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基本条件。
新规实施后," 互联网 + 医疗健康 " 行业将更加规范。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互联网诊疗服务提供商,将无法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而部分拥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互联网诊疗服务提供商,也将根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服务范围开展工作。这也就意味着,市场上总体的互联网诊疗服务供给将减少,进而市场将更加集中,具有较全面的诊疗科目的的互联网诊疗服务提供商将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从平安好医生的招股说明书来看,平安好医生旗下平安(青岛)互联网医院和平安(合肥)互联网医院分别于 2017 年 5 月和 2017 年 11 月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18 年 3 月,平安(青岛)互联网医院基于互联网的医疗服务(包括预防、医疗健康、全科、内科及其他)获得 BSI 集团的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系统认证。以此为依托,截止 2018 年 6 月末,平安好医生已经拥有自有医疗团队 1037 人、签约合作三甲医院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外部名医 4650 名,合作 3100 多家医院。
由此可见,平安好医生符合准入标准,并且具有全面的诊疗科目。在此基础上,作为行业龙头企业,在市场集中化的趋势下,平安好医生将有望获得更多的客户,进而带动公司整体规模实现快速增长。
二、加强合作,提升整体服务质量
此次新规不仅让行业更加规范,还减少了部分限制,提高了符合标准的互联网诊疗机构、互联网医院的合作效率。
《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中有三条新规有助于提升合作效率:
第六条规定:如果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建立互联网诊疗服务信息系统,应当提交合作协议。
第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处方管理办法》等处方管理规定。医师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可以为部分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在线开具处方。在线开具的处方必须有医师电子签名,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
第二十五条规定:医师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依法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具有 3 年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并经其执业注册的医疗机构同意。 解读来看,一方面,实体医疗机构可选择自行或者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搭建信息平台,并且注册医师也不需要重新注册,仅需原注册医疗机构同意即可。这样,方便起见,大批公立医院将选择与第三方平台合作,允许自家医师签约第三方平台,扩大服务客户群,增加医院整体收入。与此同时,通过与其他第三方平台合作下的信息共享,也可以向下转诊患者,完成分级诊疗相关任务。
而另一方面,医师签约第三方平台也会使更多处方合理外流,医院在完成减少药占比任务的同时,第三方医药配送机构也将为医院支付部分处方药的销售分成,解决了低药占比医院收入低的困境。而第三方医药配送机构由于互联网售药分销成本低,并不会提高药价。
这也意味着处方药的垄断经营被彻底放开,连锁药房,O2O,医药电商,DTP 配送等处方药零售会有很大的市场空间。数据显示,欧洲 90% 以上患者通过零售药房获得药品,美国 80% 以上的药品通过零售药房出售,日本这一比例也达到了 50% 以上。根据商务部数据显示,中国药品通过零售渠道的销售占比仅 20%。2017 年医药流通行业的市场规模为 20016 亿元,其中医药零售市场为 4003 亿元。若中国医药零售市场占比达到 50%,医药零售行业的市场规模将破万亿。


平安好医生作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提供商,在政策的促进下,将会有更多第三方医疗机构与其合作。这些合作机构不仅为平安好医生的用户提供更多,更好的诊疗服务,还可以带动公司的医药新零售业务。
平安好医生在其中报中披露,其 "1 小时送药 " 网络已覆盖全国 80 多个主要城市,合作了数千家药店,包括了益丰、海王星辰、老百姓、国大等全国知名连锁药店品牌。新规的出台将对其医药新零售业务带来巨大利好。
三、分级诊疗,大势所趋
与此同时《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均提到了分级诊疗的政策。如今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重,慢性病占比增加,如果不进行分级诊疗,我国医疗资源将更加分配不均,因此国家大力实施分级诊疗政策。在分级诊疗的大趋势下,慢病,常见病将逐渐下沉至基层医疗机构。


在线上线下均有很强整合能力的平安好医生通过收购平安万家医疗,布局分级诊疗趋势下重要的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并对其进行赋能,形成 " 系统 + 标准 + 服务 " 三位一体的基层医疗解决方案,打造中国最大的基层医疗服务平台。
业内人士认为,通过收购万家医疗,平安好医生可以加速线下布局,完善线上 + 线下家庭医生服务闭环,实现医疗流量的双向导流,进一步促进与保险业务的紧密衔接,探索发展新型商业保险医疗模式。而在在此次新规的鼓励下,平安好医生或将进一步获取线上线下用户资源,实现业务的更快速增长。
结尾
此次新规并不仅仅使 " 互联网 + 医疗健康 " 行业更加规范,优化 " 互联网 + 医疗健康 " 服务效率,对于符合准入标准的龙头企业来说,也将促进其快速发展。平安好医生凭借着 2.28 亿注册用户,4680 万月活用户,牢牢把握住 " 互联网 + 医疗健康 " 的龙头地位。随着新规的落地,公司的龙头地位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
新规发布后,知名券商大和总研也发布了研报,继续看多平安好医生,重申对其 " 买入 " 评级和维持目标价 62 元。大和认为,新规加强了对行业信誉的保护,有助于行业可持续发展,也使行业门槛提高。这对于如平安好医生等现有的大型公司有利好。而平安好医生在上半年推出的 " 就医 360" 计划,结合其线上会诊,线下医疗服务和透过商业保险平台的快速药物送递。预计新规将助其保险合作模式会继续扩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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