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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红星新闻 9 月 22 日消息,日前," 广州男子打 5 元麻将被行拘案 " 有了新进展。
红星新闻从该案当事人肖先生处了解到,9 月 20 日,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下称 " 增城分局 ")撤销了对肖先生的行政处罚决定。
此前,红星新闻刊发相关报道,8 月 23 日晚,广州市民肖先生和几个朋友在一家餐馆打 5 元赌注的麻将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现场共查获赌资 420 元,台费 30 元。
次日,肖先生和其朋友因赌博行为,被增城分局处以行政拘留 5 日。
9 月 7 日,肖先生一纸诉状,将增城分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行政处罚。
9 月 22 日,肖先生的代理律师、北京国舜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小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增城分局已撤销此前对肖先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林小建提供的撤案决定书显示,增城分局称,此前的行政处罚决定 " 事实不清,处罚不恰当 ",根据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一)规定,决定撤销对肖先生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增城分局的这一决定,林小建表示 " 非常正确、值得认可 ",当事人肖先生亦说 " 很满意 "。
林小建强调,增城分局 " 知道错误、及时纠正,这正体现了法治的进步 ",接下来,当事人和代理律师亦将撤销此前对增城分局的行政诉讼。
" 执法者对裁量权的不谨慎使用,导致类似的‘小赌被拘’案例在各地层出不穷。" 林小建表示,希望能够通过此案,促进各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
红星新闻记者查阅相关法律规定了解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70 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同时,《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的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 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广东禅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邹佳旺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关法律条文 " 以营利为目的 "" 赌资较大 " 等表述不够清晰,因此,对于此类案件需要一个明确的刻度,尽量减少执法者的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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