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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饿了么”起诉“饿了吗”!法院这样判 [打印本页]

作者: catdog喵汪    时间: 2021-1-6 14:48
标题: “饿了么”起诉“饿了吗”!法院这样判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中国裁判文书网最近公布了一起案件,饿了吗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饿了吗 ")侵权 " 饿了么 ",并赔偿 1 万元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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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扎斯:" 饿了吗 " 攀附商誉,造成公众混淆
天眼查 APP 显示,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拉扎斯 ")是饿了么旗下运营公司。
拉扎斯称,该公司于 2008 年创立 " 饿了么 " 本地生活平台,主营在线外卖、新零售、即时配送和餐饮供应链等业务。
该公司称," 饿了么 " 系列商标经过多年的使用和宣传,已经在餐饮服务领域获得了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不过,该公司发现," 饿了吗 " 将与 " 饿了么 " 商标高度近似的 " 饿了吗 " 作为字号进行了企业名称登记," 具有攀附我公司商誉的主观恶意,他们的企业名称已经造成了相关公众的混淆,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饿了吗:公司名称依法核准注册,未实际经营
饿了吗在庭审中称,该公司的企业名称系依法核准注册,且该公司注册后并没有实际经营。该公司指出," 饿了吗 " 的 " 吗 " 与 " 饿了么 " 的 " 么 " 读音不同,字形也不同,不构成近似,故请求驳回拉扎斯的全部诉讼请求。
天眼查 APP 显示,饿了吗成立于成立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其行业属于商务服务业,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销售工艺品、食用农产品、日用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等。
法院查询发现,饿了吗法定代表人单立军担任 100 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中部分公司企业名称中包含诸如 " 花旗 "" 渣打 "" 阿里云 " 等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标识。
针对上述情况,单立军在庭审中并未对此作出合理解释,仅表示上述公司均未实际经营,且其并未实际出资。
法院:赔偿扎拉斯 1 万元
对此,法院认为,本次案件中的系列商标注册在先,而被告的字号 " 饿了吗 " 与原告注册商标相比,字形、读音和含义均极为相近,应当认定为近似标识。
被告将与原告注册商标极为近似的 " 饿了吗 " 作为其字号登记注册企业名称,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客观上容易产生市场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第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第一、饿了吗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变更其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与 " 饿了么 " 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
第二、饿了吗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拉扎斯网络科技合理费用 10000 元。
记者注意到,该判决于去年 5 月 29 日宣判,2020 年 9 月 8 日,饿了吗改名为 " 饿不饿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19 日又改名为 " 北京御膳房主食厨房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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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整理:陈茜),综合自成都商报 - 红星新闻(记者 李伟铭 李晨)、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 吕可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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